“我今天是来撤诉的,这闺女多次到俺家耐心调解,现在俺儿愿意养活俺了,我这心里头啊高兴!”来自五里河镇的这位老汉因赡养问题来到法庭求助,要状告儿子的不孝,他口中说的闺女就是杞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女子法庭庭长李艳云。
7月5日,记者在杞县五里河女子法庭见到了正在处理案件的李艳云,在接受采访的的三个多小时里,来访的群众络绎不绝,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起诉不赡养老人的、还有要求解决离婚诉讼件、民间借贷、土地流转、婚约彩礼等纠纷的,期间,还不断有群众打来电话咨询案件进展情况和寻求问题解决之道的。面对一桩桩、一件件纷繁复杂的案件和焦急的群众,李艳云都耐心细致的讲解:“姑娘,同样身为母亲,我很能理解你急于要回孩子的心情,但事情要依法依规办理,只要在我能力范围之内,我尽可能的给你提供建议和帮助,让你早日见到自己的孩子。”
李艳云以女同志特有的细心、耐心、热心为优势,热情服务群众,女子法庭成立之初,不少同事为李艳云悄悄地捏着一把冷汗,也有群众表示怀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能处理好那么多纠纷吗?“说实话,作为党支部书记,我的压力很大。面对困难,面对领导和同事们的厚望,面对人民群众的期待,作为一名受党培育多年的党员,我不能退缩,以自己那股不服输的劲头,带领支部的同志们以满腔热情迎接新岗位的挑战。”
李艳云以让辖区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以法育人、以情动人、以德服人,提出“法官多走一步、群众就能少走一步”的工作理念,制定了多项便民惠民措施,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室,为弱势、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设立了诉前调解室,对土地纠纷等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遏制了信访案件的发生;在立案方面,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电话预约上门立案,为特困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在审判方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调解工作做到老百姓的村里、家里,做到老百姓劳作的田间地头,把法律的温情送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同时还利用巡回审判的机会对群众开展普法教育,引导他们知法、懂法、守法。针对部分在单位按时上、下班的当事人、在外打工请假回乡的当事人,开展了假日法庭活动,利用双休日审理案件,为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解决提供方便。这些活动的开展,拉近了法官与群众之间的感情距离,法官付出的辛勤劳动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从而使得一起起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获得了司法的最佳效果,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李艳云说:“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以党建促发展的理念,积极组织开展了各类党内学习活动,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提升法庭党员干部党性觉悟,坚定为民服务的决心。”女子法庭成立8年来,女子法庭共审结各类民事纠纷近3200件,其中调解解决的达到85%,所审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起引起申诉上访及矛盾激化。由于成绩显着,在2014年、2015年她所领导的女子法庭连续两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李艳云个人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河南省、开封市妇联评为:“维权示范岗”先进个人,被河南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并授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2012年6月29日,她被中共河南省委授予全省百名创先争优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在河南省人民会堂接受省委领导的亲切接见和表彰。
面对这些骄人的成绩李艳云并没有一丝骄傲,她说:“成绩和荣誉都属于过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带领女子法庭的全体党员们,努力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共产党员的双肩,一头担起党和政府的重托,一头担起百姓的期望,以自身过硬的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处理各种复杂的矛盾纠纷,以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赤诚之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人民法官、共产党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建设实力、活力、美丽、文化、幸福、和谐的新杞县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叶中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