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被公安、检察机关取保的被告人,法院立案后通知不到庭,法院中止审理且决定逮捕,公安机关长时间未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彩票365软件是什么样的_365bet怎么提款逮捕,而中止审理的案件超过一定期限也会成为长期未结案并计入考核,怎么办?能否对公诉机关起诉的被告人通知不到庭的案件不予立案?
2、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中对未成年人犯罪给出了具体的量刑情节的适用办法,对老年人犯罪却没有,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对老年人犯罪有规定,但只限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同时在常见量刑情节第26规定,对犯罪对象为老年人(六十周岁以上)的,从重20%或10%以下。在此,我们能否考虑在刑法的基础上,对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相应地给予从轻幅度。
3、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重复评价问题。目前我们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意见基本统一,那就是对于此重犯罪,就逃逸问题不重复评价。但我们在审理案件时发现,凡是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交警部门基本上都是依据肇事人逃逸而划分其为主要或全部责任,如果不重复评价,对于此类案件,造成重任一人以上的将不够罪,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的将都是三年以下,因逃逸致使交通事故现场被破坏,我们又不能推测其不逃逸是不是主要或全部责任,这时根据不得重复评价的理论,就会出现逃逸比不逃逸要有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