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话说就有这么一位姑娘,缺钱花时她没有向父母和男朋友张口要,而是趁男朋友不注意,将其放在卧室内的数千元钱据为己有。殊不知该姑娘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最终受到刑罚制裁。好好的一对姻缘,也因此劳燕分飞,各奔西东。
今年二八年华的姑娘小雪,经亲戚朋友介绍与同乡男孩赵磊相识。交往一段时间后,彼此感觉还不错,就按当地的风俗交换了订婚表记,眼看着就要谈婚论嫁,成就一段好姻缘。可就在这时,意外就发生了。因为之前小雪借了两个朋友的钱,在朋友催要之下不要意思向父母找,怕一贯节俭的父母批评自己,就想找男朋友让他给自己拿钱还债。
2014年8月30日上午,小雪与其两个朋友一起来到男朋友赵磊家中。看到女朋友来了,赵磊十分高兴,立刻骑车上街买水买菜,想好好的款待女朋友一番。就在赵磊出去后,小雪就和朋友呆在赵磊房间内等候,无意中发现抽屉内放着3000块钱,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小雪将钱揣到衣服兜内。不久,赵磊一脸欢喜的回到家中。吃过饭后,小雪和朋友离开了。直到发现放着抽屉里的钱不见时,赵磊才想起给女朋友小雪打电话问其见没有见自己放在抽屉的钱时,小雪立马矢口否认。于是赵磊就向公安机关报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小雪认罪态度较好,对其从轻处罚。2月2日,杞县法院依照我国《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小雪犯盗窃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案件结束后,对小雪失望之极的赵磊也向小雪的父母提出退婚请求。一对原本感情不错的年轻人,因为一时之间没能把握心中的底线而各奔西东,结果不能不令人扼腕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