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审判工作以来,经我的手审理了数百起民事案件。有那么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其结果让我至今还难以忘记。就是通过这起案件,让我懂得作为一名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定要有耐心,正是由于耐心让我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使得案件圆满调解。
原告李丽与被告王勤同为开封市某街道摆摊的商户,双方因摊位问题发生纠纷,进而引起厮打。结果王勤将李丽打成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李丽为此在医院住院十多天。纠纷发生后,辖区派出所进行了处理,李丽被罚款200元,王勤则被拘留3天。想想自己被她人打伤,对方一分钱没赔,李丽就觉得十分窝囊。遂在恼怒之下将王勤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因王勤家住在郊区,为便于其应诉,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作为案件承办人的我在送达应诉手续和开庭传票时均采取了邮寄送达。不料几天后,法院专递被退回,批条上注明收件人拒收。也就是说,被告王勤在看到法院专递后对该件拒绝签收。如果单纯的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当事人拒收可视为送达。即使王勤在法院开庭时不来应诉,也可按缺席进行审理。“她为什么要拒收呢?难道抵触情绪还这么大?案件总是要有个结果的。”这个问题当时在我脑海里就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不管怎样,我决定还是前去探个究竟。
次日下班后,我骑着自行车到被告王勤摆摊的地方进行寻找。谁知正值麦收期间,王勤回家收麦,已经几天没有出摊了。经过多方询问,我得知了她的联系方式。电话拨通后,王勤一听我介绍身份后就显得很不耐烦,语气也是十分强硬。面对这种情况,我没有急躁,而是十分耐心的为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案件审理的程序,及参加应诉的重要性,听完我至情入理的话语后,王勤沉默了。最后,她轻轻的说:“毛法官,我知道你都为我好,放心吧,明天一早我就去法院找你”。
事件的发展,像所有的调解案件结局一样。双方原本关系不错,在此基础上我对她们又进行面对面调解,终于使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调解协议达成后,王勤走到我面前感激的说:“毛法官,不瞒你说,如果不是你不厌其烦的做工作,我早就放弃调解的希望了。随你们判,我就是不履行,大不了鱼死网破!我真是服了你们的说服力,调解结果我很满意,真的要谢谢你呀!”作为原告的李丽,在一旁也开心的笑了。
或许,这起案件小的简直不值得一提。可是它却告诉我,办案过程中,无论情绪如何,对待案件都要有十足的耐心。耐心不仅可以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还能深切体会到法官的博大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