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市中院关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开展调研通知后,我院领导很是重视,主管领导多次带领人员深入到县工商局及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为下一步更好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了解,我县在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情况如下:
一、杞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现状
1、自2008年4月10日起,杞县第一个专业合作社---大丰收植保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全县共成立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87个,共有入社农民1689人。87个专业合作社分布于全县21个乡镇,达到每个乡镇都有。
合作社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养殖类21个,多是生猪、奶牛等牲畜养殖。种植类28个,主要是花生、辣椒、大蒜、菜花等农产品种植。农业机械化7个,都是现代化大型农机收割,以实物出资,数额均上百万。销售类31个,多是农业生产资料类的购销,如农药、化肥、种子。
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社员1689人,在全县乡镇群众中所占比例小。其中养殖、农产品方面的社员较多。如杞县葛岗镇楚中村养殖合作社入社群众达213人,入社群众最少的为5人。成员在入社时有的要交申请书,履行书面手续。有的则口头约定,不履行书面手续。出资方式不一,有现金,有实物。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手续齐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建立章程,约定各自应该承担责任和义务。
注册资金规模不一,由5000元到500万元不等。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及效果
通过调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部分都在当地有一定经济头脑、敢闯敢干的群众,所成立的合作社也与自己所处地域和行业相关。这些合作社成立时间都比较短,收益也不太明显。成立合作社的出发点除了扩大影响,壮大规模以外,许多合作社,特别是股份制公司模式,另一个重要原因还有依靠股份有限责任减少商业风险的目的。有完整合法的出资,有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程序,在民事责任承担方面应该按正常的股份制公司经营对待。截止目前,我院还没有出现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的案件。
三、专业合作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政府对合作社的指导、引导和扶持不力。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不少乡镇政府均不清楚本辖区到底有多少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成立的合作社中绝大多数都是自发成立,自行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
其次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不到位。不少群众都没有听说过,更谈不上推动该法的贯彻实施。
四、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指导、引导和帮扶,指导所成立的专业合作社沿着正常渠道健康发展。同时还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让符合立社条件的群众参与进来,壮大经济实力,共同走上致富道路。人民法院在以后的审判工作中也要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普法力度,让更多的农民知法、守法、懂法,尽量避免如交易风险、购买农资风险等方面的问题,为农村专业合作社在良好的轨道上运转,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