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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让花儿过早凋谢

          发布时间:2015-06-12 08:56:13


            郑州市相关部门表示,实施了6年多的限制审批新的网吧牌照政策,不久将有所松动。消息传出,几家欢喜几家愁。家长们普遍担心,网吧数量的增加,会使孩子们进出更容易。而据省法院的有关数据显示,近年来,我省未成年人犯罪人群中,受网络影响和沉溺网吧的比例呈上升态势。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青少年网络犯罪问题,采取切实措施,避免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进一步蔓延。

          那些畸形的花朵

          翻着眼前厚厚的案卷,想起曾经见过的那些稚气未脱的容颜,我的心不觉沉重起来,那些畸形的花朵啊——

          案例一:

          别看眼前这4个孩子年龄不大,可谈起上网、网络游戏等等,4个人可算是老资格了。因为特别喜欢网络上那些打打杀杀的暴力游戏,志同道合的4人结成了一个小团伙,平时不用真实姓名,相互间都以代号相称。

          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贾某、温某、多某、王某4人多次分别将在网吧上网的尚某、赵某、杨某等人从网吧拉出来,劫持到附近山林等偏僻处进行殴打,共抢得手机三部、现金100多元。

          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和胆量”,他们经常单独与被害人“过招”,以达到“练胆”的目的。一次,刚满14周岁的贾某,竟然强迫被害人钻到工地上的搅拌机里,企图合上电闸把被害人搅死,后被他人阻止未果。

          案例二:

          被捕时还不满16岁的李萍(化名)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在家,由于经常上网,结识了不少网友,也掌握了一些非法赚钱的手段。2007年12月19日,李萍伙同他人将14岁的吴某和15岁的李某骗出学校,以找工作挣钱和外出游玩为名,欲将二人带到深圳市卖淫。后因吴某、李某家长报警,李萍犯罪无果。

          据省法院统计数据显示, 2004年以来,全省未成年人犯抢劫、抢夺、盗窃等涉财犯罪以及性犯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侵犯人身犯罪中,因受网络内容或网友的影响,或因满足上网需要而实施的犯罪,约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46%左右,80%的被告人犯罪系主观上临时起意。而这些未成年被告人无一例外地沉迷于网吧和网络之中。

          另据我省淅川县法院统计,自2006年以来,该院审理的因网络诱发未成年人犯抢劫、故意伤害、杀人、性犯罪和寻衅滋事犯罪的案件数量,已经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7.1%,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青少年网络犯罪成因简单

          全国模范法官、被失足青少年亲切地尊称为“法官妈妈”的泌阳县法院少年法庭庭长李其宏说,网络在促进文明和传递信息的同时,也将一些暴力、色情、颓废的有害信息传播,给社会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和负面后果,尤其对尚无独立辨别和自控能力的未成年人群体影响更大。

          省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轩认为,因网络诱发的青少年犯罪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家庭关爱缺失。据统计,在这些被告人中,46%的系单亲家庭;48%的父母有一方在外打工;35%的父母双方均在外打工,他们多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也有个别单独生活。

          因为成长环境不良、家庭教育不当,往往出现两种极端:缺少关爱,造成未成年人心理的伤害和生活的压力,有机会接触网络后便在虚拟世界中寻找心理安慰;家庭溺爱,父母以为能在物质金钱上满足孩子就尽到了责任,殊不知,这种惯纵导致了孩子没有责任心,只想玩乐,放弃学业。

          学校教育缺位。一些成绩不好的未成年人过早辍学,成为社会、学校、家庭三不管人群。他们需要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寻找安慰,一旦无钱上网,便进行抢劫和盗窃。据统计,在校学生占因网络诱发未成年人犯罪被告人数的23%,小学未毕业即辍学的占5%,初中未毕业即辍学的占51%,初中毕业后未继续学业外出打工的占18%。

          社会保护缺位。据统计,未成年人占网吧上网总人数的50%至60%,成为网吧的主要客源。一些网吧经营者利欲熏心,违反“禁止接纳未成年人”、“零点断线”等行业规范。为稳定“客户”,积极向未成年人推荐网络暴力游戏或淫秽色情网站,或者直接将一些暴力游戏、淫秽制品复制到服务器上;有的网吧还提供吃、住等“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使未成年人沉溺其中。

          未成年人自控、自我保护能力弱。虚拟的网络世界对辨别是非能力低、自我保护能力差的未成年人构成潜在危险。犯罪分子通过网络诱骗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屡见不鲜。同时,虚拟的网络造成未成年人道德感弱化,他们可以随意杀人、打斗、恋爱结婚等,不但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反而会成为那里的英雄,这使在现实生活中承受巨大学习压力或者性格孤僻的未成年人得到彻底宣泄,他们一旦将这种宣泄拿到现实世界中来,便成为易犯罪人群。

          预防青少年犯罪需多管齐下

          省法院院长张立勇认为,网络诱发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必须实行综合治理。要充分发挥父母、家庭、学校、专门机关以及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预防犯罪,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青少年。

          父母应当承担起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责任。要让青少年远离网络毒害,强化家庭教育是关键。一是当夫妻双方确因感情破裂而离婚,要考虑家庭破裂对孩子健康成长的威胁,安排好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监护事宜。二是外出打工的夫妇要充分考虑子女的教育、抚养和监护问题,不要使孩子脱离监护。要经常以电话、回家探望等形式与子女沟通交流,要与学校和临时监护人保持经常性联系,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三是家长要提高自己教育子女的水平,通过参加家长学校学习、阅读资料等形式,结合实际,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

          强化德育教育,把学生留在校园。中小学校要从尊重学生人格和平等受教育权出发,避免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教育歧视。同时,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对新事物好奇的特点,变堵为疏,教育学生摒弃网络中客观存在的暴力、色情等不文明、不健康的网上行为,帮助他们正确认识、使用网络,使学生自觉抵御不良文化的侵蚀。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立电子资料室,为喜爱网络的学生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预防和减少网络诱发未成年人犯罪。

          净化网络环境,创建绿色网站。首先,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者及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监管,坚决打击网络犯罪,为未成年人提供规范、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其次,加大未成年人网站的建设力度,鼓励相关部门或个人开发更多科学性、智力型、趣味性的适合未成年人的绿色网站。再次,依法规范网吧管理,建立长效规范机制。依法彻底清理整顿网吧,且清查不能停留在以罚代管上,杜绝屡罚屡不禁的现象。

          强化社会责任,做好法制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网络法律,报道网络案例,指引未成年人树立起良好的网络道德意识和法律观念。要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理。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相关职能单位,应当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实际,充分利用成人学校、家长培训班、法律宣传讲座等形式,对家长实施家庭和法律教育宣传。考虑到实际情况,应当强化居(村)委会的监督和引导作用,从道德和法律两个方面,督导每一位父母担当起家庭的保护责任。

          建立专门社会矫正机构。以某县法院为例,2004年以来共对171名因网络诱发犯罪的未成年被告人作出了刑事处罚,其中适用管制、缓刑的占近70%。大量的未成年犯经过法院审判后又回到了社会,客观上需要社会加大对未成年罪犯的综合矫正工作力度。然而,现实中,未成年人非监禁刑的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彩票365软件是什么样的_365bet怎么提款主体与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正主体是分散割裂的,实行的是多部门分段负责。因此,建立专门的社会矫正机构,统一负责未成年犯的社会矫正工作,势在必行。⑤3

        责任编辑: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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