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杞县人民法院通过申报验收,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杞县人民法院始终将“节约资源、低碳环保”的理念融入工作日常,倡导绿色出行、绿色办公,推行垃圾分类,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
创建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在明确办公用水、用电、用品等各项工作任务要求的基础上,由专人细化目标任务,将节约资源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名干警,同时对各部门、团队节能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加强思想引导,真正入脑入心
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传播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同时组织干警积极参与“知识问答”,通过答题对节能、低碳相关知识加深认识,扩大宣传影响,营造浓厚的节能降碳氛围。
突出综合施策,践行低碳生活
鼓励干警以低碳方式出行,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随手关闭水龙头、下班后即刻断电,并积极推行垃圾分类。
下一步,杞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荣获国家“节约型机关”为契机,在巩固创建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节约型法院常态化建设机制,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节约节能工作不断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