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在杞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杞县人民法院柿园法庭庭长叶乾锋当选为杞县出席开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法律规定,当选代表的代表资格须报开封市人大常委会确认后有效)。
叶乾锋,男,中共党员,现任杞县人民法院柿园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市、县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3月,被中共杞县县委、杞县人民政府评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2022年2月,被中共开封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2006年,叶乾锋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杞县人民法院工作。上班后他一直扎根基层,先后在圉镇法庭、平城法庭工作。从书记员干起,到审判员、副庭长,再到庭长,一干就是16年。16年中,他审理了逾千起案件。三年来,年均结案200件以上,用一起起案件见证了青春。
圉镇法庭是最偏远的一个基层法庭,距离县城30多公里。基层法庭每天接触到的都是十里八村的农民群众,面对的都是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如何真正走近他们,为他们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司法需求,是基层法庭法官的责任和担当。叶乾锋凭着工作上细心,调解上耐心,审理上公心,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叶乾锋法官在自身专业领域业务水平精,工作干劲足,思想上积极向上,政治觉悟较强,在原则问题和重大事件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期待叶乾锋法官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职责,充分发挥法律人对国家法制建设建言献策的作用,认真履职,情系民生,造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