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的两不误,2月14日下午5时,杞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郝爱良独任审判,在与检察机关和看守所充分对接后,通过网络开庭的方式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孟某某、翟某某等三人盗窃案。
随着郝爱良法官敲响法槌,庭审活动开始:
“公诉人,你能听清楚我说话吗?”
“能听清。”
“被告人孟某某,你能听清楚我说话吗?”
“能!”
“被告人翟某某,你能听清楚我说话吗?”
“能!”
......
“被告人孟某某,你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没有?”
“没有!”
“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有意见没有?”
“没有!”
……
通过网络视频开庭,在该院刑事审判活动中还是第一次。审判人员经过精心准备,通过视频方式核实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公诉人在检察院视频中心、被告人在看守所视频中心三方异地参加庭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均按照审判程序有序进行。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后,决定休庭,择日进行宣判。公诉人、被告人利用平台端口查看通过音频自动生成的庭审笔录,经确认无误后,进行线上签字。整个网络庭审活动共持续40分钟,取得满意的效果。
该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智慧法院所带来的高科技的便利,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庭审或者两不误,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新时期司法审判工作的快捷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