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胞亲兄弟,却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弟弟一气之下放火将哥哥的房屋点燃。孰不料,一时冲动触犯刑律,7月1日,被告人刘文亮被河南省杞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家住杞县西寨乡的被告人刘文亮,与妻子感情不和,双方闹起离婚。面对妻子的离婚请求,刘文亮十分生气。在此期间,刘文亮的哥哥刘成和弟弟刘华多次劝说刘文亮,同时批评弟弟的不到之处。于是刘文亮很是恼火。认为亲兄弟都不帮助自己,干脆给他们点厉害尝尝。于是刘文亮趁兄弟们不注意之际,用打火机将哥哥刘成家的房屋点燃,同时还用汽油将弟弟刘华家的房屋点燃。在刘文亮的激愤之下,刘成和刘华家被焚烧的一片狼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文亮因琐事采用放火手段报复他人,危害了公共安全,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与惩处。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