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遇变故急需用钱时,不是通过合法手段来解决问题。反而想着歪门邪道,企图通过伪造假证件来度过难关。却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亲手将自己送进了牢狱。12月6日,被告人贾聪明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杞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现年70后的贾聪明家中经营着一辆大客车,通过辛苦奔波,效益也比较客观。2013年的春季,客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急需用钱解决问题。无奈之下,贾聪明就找人伪造了一份房屋产权证和一份机动车登记证用于贷款。当年8月,贾聪明遂用上述两份证书从受害人赵红处借款18万元,双方约定好了利息,贾聪明还将一辆轿车(该车是分期付款)抵押给赵红。在支付10余万元利息后,贾聪明因保险事故未能及时理赔,没有再继续还款。此时他所抵押的轿车属于分期付款,而被汽车公司开走。看到钱拿不到手,汽车又被开走,赵红就向公安机关报警,贾聪明被抓获。经鉴定,该两份证书均为伪造。案发后,贾聪明将全部欠款归还给赵红,取得其谅解。
杞县检察院公诉后,杞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聪明为了其他目的,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